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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费很痛快 恶意透支惹纠纷
时间:2016-02-24 13:59:22

先消费后买单的信用卡透支消费方式,以其方便快捷的支付特点受到公众的欢迎,但持卡人稍不留神就会违反“游戏规则”从而被银行诉上法庭。2015年9月15日,永善法院成功审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

2011年1月,被告郑某在农行永善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2万元的惠农信用卡一张。2013年8月,被告郑某再次到农行永善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3万元的金穗贷记卡(公务员卡)。郑某持卡后,分别于2014年透支惠农信用卡19996.25元,透支金穗卡29978.16元,两卡到还款期限后,郑某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农行永善支行将郑某告上了法庭。

经法庭审理,被告郑某承认原告农行永善支行在本案中主张事实,对原告的主张的事实法庭予以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原告农行永善支行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被告郑某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其行为违约,应当承担给付义务。法庭判决被告郑某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善支行借款49974.71元及相应利息。

寄语:大家在享受刷卡购物享受便利的同时,应意识到,信用卡永远是持卡人“买单”,如果透支逾期不还,可能触犯刑法,背上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